第(2/3)页 倒爷知道杨四毛对唐宋的重要性,找到了杨四毛,就能找到丁浩天,丁浩天欠苏门血债太多,苏振鹏和苏千影因他而受罪,徐福的死,极有可能与他脱不了的干系。 “这样最好,注意安全。” 唐宋取下手中的劳力士手表给他,倒爷一口拒绝,说道:“你的安全比谁都重要,你放心吧,在这化龙池,还没有人敢拿我倒爷怎么样?” 倒爷这话不假,他是化龙池的龙头,他要是出了什么事,街坊邻居第一个不答应。 倒爷顺着小巷,没有走大路,而是抄近道,来到了刁子家的后院。 探头见后院没人,倒爷身手十分了得,几近两米高的院墙,不费吹灰之力,便轻松的翻墙而越。 悄无声息的来到了刁子家的后院,躲在门缝里偷听,发现刁子正在跟他的粉头风流快活,这种事情,在化龙池这种贫民窟太平常不过了。 只是倒爷有点好奇的是,看着赤身果体的身影,并非刁子,而是另有其人。 突然,院内的正门,吱嗝一声,突然开了,警觉的倒爷提高了警惕,几个箭步来到了院墙侧面,顺着窗户门口偷听。 见有人进来,刚才正在床上挥洒汗水的赤身男,从女人身上翻了下来,提起拉裤子,丢了两百块钱,冲着那女人吼了一声滚。 待那女人离开之后,杨四毛转身过来,倒爷看得真切,没错,这个赤身男就是杨四毛。 而刚刚从外面回来的男人,不是刁子,而是一个满脸胡子的刀疤脸,这人倒爷也认识,正是那胡常书。 “老子在外面累死累活,你倒是挺会快活啊,居然把女人带回了家里。” 胡常书倒了一杯水,一满杯下肚,接着说道:“那小子的尸体,我已经把他扔进了江里喂鱼。” “胡哥,不,胡爷,搞这么大动静干什么?我们这次可是来救浩哥的,可不能先暴露了自己。” 杨四毛对胡常书的鲁莽,表现出极度的不满,胡常书却不以为然,点上了一支香烟,说道:“谁叫那小子不老实,我一刀结果了他,趁人不注意,直接扔进了江里。” “那也不能招惹警方,这里可是鸡叫城。” “放心吧,我手脚很干净,绝对不会留下什么把柄的。” 原来为了藏身,刁子已经被他们给杀了,杨四毛口中的浩哥,应该就是丁浩天了。 为什么要救丁浩天,难不成丁浩天被什么人给抓了吗?警方?还是道上的人?都没有听人说过啊? “对了,胡爷,浩哥说金手指的密钥现在就在的手里,无论如何都要想办法帮他脱身,你说该如何下手呢?” “金手指密钥?” 倒爷诧异,一不小心说漏了嘴,声音被杨四毛他们听了个正着,二人突然杀了出来。 说时迟那时快,倒爷三下五去二,把自己装扮成了捡破烂的乞丐,顺手还牵了一个蛇皮麻袋,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。 胡常书正在动手,却被杨四毛挡了回来,说道:“一个臭捡破烂的,随他去吧,别在闹出什么动静了。”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