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六十二章:作死的太监-《我比崇祯大一岁》
第(1/3)页
打流寇而已,而且是崇祯四年秋天的流寇,两千辅兵足以独当一面。
这不是夜郎自大,而是此时的流寇刚刚发展起来,装备、意志、战斗力、战术都不行,一般情况下都是躲着官兵。
曹文诏率领一千关宁铁骑经常性把数万流寇追得上天入地。
流寇们需要在不断的流窜、战斗中积累经验,发展三四年后就能主动攻击官军, 而且是挑最敢战的官军下手。
接下来就是令流寇闻风丧胆的名将曹文诏殒命湫头镇,官军开始畏葸不前……
流寇们胆儿越来越肥,居然敢杀到中都凤阳府掘了老朱家的祖坟,把朱由检哭晕在厕所……
明末远不止是文恬武嬉,已经烂透了,没救了, 皇帝没有能力却勤奋不已,多做多错, 大做大错, 越做越错!
宗室在贪婪吸血,绝大多数文官满嘴仁义道德,满肚子男盗女娼。
绝大多数武将贪生怕死,喝兵血却是悍不畏死,总兵官最后的下场是被哗变兵丁打死绝非个例。
一些武将养寇自重,一些武将纵兵抢掠时穷凶极恶的程度远超建奴和流寇。
黄毅肯入关剿寇根本不是想救满目疮痍的大明朝,他的主要目的是弄人口,抢钱粮,宣传兴和军。
他根本没有剿灭流寇的奢望,因为他深知在这个历史背景下,没有高迎祥也有矮迎祥,死了李自成也会有王自成。
不消灭滋生流寇的大环境,想要剿灭流寇就得采取野猪皮努尔哈赤的办法——杀光无谷之人。
通古斯野蛮人的理论简单,没有食物的人不抢劫怎么活下去?
所以野猪皮下达命令, 把无谷之人视为仇敌, 一杀了之。
这种简单粗暴的方法虽然灭绝人性, 但是行之有效。
这意味着什么?
意味着此时的大明想要彻底解决流寇至少要把陕西、河南、山西的人杀掉一半。
这得杀多少人?五百万还是一千万?除了已经死翘翘的野猪皮,谁能干出这种丧尽天良的事儿?
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黄毅来了,他不是真心为了剿寇而来,而是为了兴和军的利益。
带四千人马在关内吃饱肚子,肯定能够节约根据地的大量粮食,节省下来的粮食肯定能够多接收至少一万汉民。
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