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六章 :夜雨-《穿入聊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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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那好吧,小义多谢公子。”
其实它和陈剑臣之间,本没有什么契约协定,当初是陈剑臣放过它,它屈身为奴;后来见跟着陈剑臣能学到道法,好处大大的,就没有了其他心思;如今清晰地认识到陈剑臣的为人性格,又结识到婴宁姐姐,彼此就像一家人一样,倍感温馨,再不像以前那般孤单。
“公子,你准备明天就回去了吗?”
此时婴宁也坐到边上来,递过写出来的字。
——它写的字,越发秀丽,字字均匀,进步很大,拿给别人看,别人还会以为是哪家闺秀的手笔呢。
陈剑臣道:“嗯,明天,那弘法大会差不多就完结了,假期也要结束了,我需要回学院学习。”
婴宁似乎有些伤感,写道:“我不舍得你走。”
陈剑臣呵呵一笑:“暂离而已。嗯,你和小义就该留在洞府中,好生修炼,等掌握那诸种奥妙道法,就可以真正的进入府城内游玩了。”
——婴宁成妖之时,为了读书识字,经常偷偷跑下山来,到村庄附近晃悠。它不敢进城,也难以进去。皆因城市人口太多,而它一身皮毛又太过于惹眼珍贵,若是被人发现了,纵然它成了妖身也凶多吉少。
故而那时候它只能在乡村下打转,尤其喜欢到那私塾周围,找一处安全的地方,趴伏在地上,或者寻一株树爬上去,找个舒服的树杈躺着,静静地听着私塾里面学童们朗朗的读书声。
它这么一个小小的狐狸精,就是通过如此笨方法,一点点地认识了很多很多的字——如今想起来,婴宁可以肯定,自己一定听过陈剑臣的读书声。认真的回想,总觉得脑海里那一片挥之不去的读书声中,公子的声音一定是最响亮的。
一定是。
未识君容,先听君音。
认了字,婴宁就找机会进入学堂,拿了好几本启蒙书籍,比如《三字经》呀、《千字文》呀这些。
它可不认为自己是偷书,最多只能算是窃书,因为婴宁曾听一位白胡子先生摇头晃脑地说过:“读书人的事情,怎么能用偷来形容呢?”
更何况,拿了书后,婴宁都会在原定位置放下一串铜钱的。它亲眼目睹到,不见了书的学童看到钱后,非常开心,一点都不因为书不见了而感到懊恼,因为在他们心目中,钱财的地位无疑要比书本高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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